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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工业品的外观设计属于一项新的发明创造时,毫无疑问应当受到专利法的保护。许多国家,包括中国和美国,都赋予了外观设计以专利权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美国专利法第16章也专门规定了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与发明专利和植物专利相并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条第4款,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的设计,又隐含着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事实上,运用形状、图案、色彩对产品的外表进行装饰或设计,必然会为产品带来一定的美感。当然,对于外观设计中美感的要求不能定得太高。在美国1930年的一个案例中,申请人就一件混凝土搅拌器的外观设计提出专利申请,专利局以缺乏装饰性美感为由,驳回了申请。法院则推翻了专利局的决定,指出“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中美感和装饰性的要求,不能定义为在美术品或艺术品中所见的美和装饰性。”法院认为,外观设计专利法的目的是鼓励人们尽可能消除许多机器或机械装置上不雅观和令人厌恶的特征。
与客户沟通机械设备外观设计
与客户的沟通是设计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因为设计的原则就是以人为本,所以满足客户的需求是一个大前提。与客户沟通的时候需要注意,不仅仅是满足客户的需要,还需要跟客户说明相关的事宜,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沟通技巧也很重要,一般来说设计师会拿一些的设计效果图与客户进行沟通,并且讲解相关设计流程。
医疗器械的产品外观设计理念
为了满足不同病情的诊断和就需要不同造型的医疗设备。由于医疗器械需要我们在设计中能够将功能和造型有机的相结合,所以我们就要充分考虑造型和功能的关系,是造型影响功能,还是功能决定造型。在功能和使用对象确定的情况下,如何应用工业产品设计方法学和设计理念,在现有条件下把医疗设备产品的造型设计做的更适用,从外观设计、功能组合设计、材料选用诸多方面分析研究,这就是医疗设备的造型设计的现实设计理念。